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确定
1、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支委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入党条件)
3、团组织推荐
4、经支委、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指定党建联系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预审表》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2、联系人定期谈话并记录在积极分子考察表上
3、安排参加部分党内活动(比如列席审批新党员的支部大会)
4、分配一定社会工作并考察表现情况
5、参加党章学习小组,邓研会,三个代表实践团等活动。
6、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党校培训并结业
7、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书面汇报至少每季度一次)
8、支委会定期分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至少半年做一次全面分析)
9、党支部讨论(决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0、列为发展对象,作为发展计划上报
二 、发展党员程序
(一)预审
1、政治审查
2、业务审查
3、支委会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团支部,导师,班主任,群众座谈会)
4、党支部综合预审意见
5、入党答辩
6、党总支提出预审意见
7、公示并填写党员公示来访情况登记表
(二)接收预备党员
1、预审通过后,下发《入党志愿书》,确定入党介绍人
2、发展对象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3、入党介绍人填写介绍人意见
4、支部大会接受预备党员
5、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
6、各级党委审批
三 、 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察
1、将党委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与其谈话
2、预备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
3、确定考察人,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
4、举行入党宣誓
5、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
6、考察人定期谈话并作记录
7、支委会定期综合分析教育、考察情况
(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
1、预备党员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形成记录
3、支委会提出综合审查意见
4、经学生总支预审后,党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并作出决议
5、各级党委审批
6、党员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