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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见附件)文件精神,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需核准我校在籍非在职研究生信息,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信息涉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在籍非在职国内研究生(含休学)。
二、补录原则
按照学生和父母(或监护人)自愿原则。
三、核准和补录内容
核准学生个人原始数据信息,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及证件相关信息。
四、核准和补录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3月6日(周三)下午5:00前。
五、院系审核
学生提交补录数据后,从系统中打印补录信息页面,本人签字后提交院系审核。截止时间:2019年3月6日(周三)下午5:00前。
六、核准和补录流程
1.学生登录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核准本人原始数据信息,录入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及相关信息。
3.点击提交(提交生效后不能修改)。
4.系统中打印申请表,提交院系审核。
研究生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