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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字[2019] 5号
为了加强对博士生开题工作的管理,保障博士学位论文的进度,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按学科组织博士生统一开题。
一、开题时间
学院每年组织2次博士生统一开题,开题时间分别安排在每年的5月(春季学期)和11月(秋季学期)。具体时间安排以学院研究生教务办通知为准。
二、开题对象
1、《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细则》规定的当年需要开题的博士生;
2、上一年度已申请暂缓开题的博士生;
3、需要二次开题的博士生。
三、预约报名
1、报名方式:预约报名。
2、报名和审核:
(1)报名阶段:学生于开放报名时间内登录博士生开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预约报名、修改报名信息或取消报名。开放报名时间每年2次,分别为4月和10月的1-20日。4月份报名成功的博士生参加5月份的统一开题,10月份报名成功的博士生,参加11月份的统一开题。
(2)审核阶段(开题之前):在统一开题之前,研究生教务办将对报名的博士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本次报名,审核通过的,列入统一开题名单。审核内容:1、课程完成情况;2、资格考试情况。
3、导师意见:
报名成功后,由研究生教务办通知报名结果,并组织和安排开题报告会。无特殊原因,报名成功后必须参加开题。
四、开题分组原则
按大机械和大动力学科分组。原则上每组开题学生数一般为10人,具体分组视报名开题的人数情况确定。
五、开题专家组
1、人员构成
(1)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2)具有优秀人才培养经验的博士生导师;
(3)开题学生的导师。
2、专家人数及组长、秘书
每组开题专家组人数在10人及以上。组长原则上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秘书由学院指定。
六、开题结果认定
每次开题设定不通过比率,不通过人数占当次开题人数的10%(四舍五入)。
不通过者可修改后申请二次开题,但需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详细修改,并提交详细的修改说明后才能申请二次开题。二次开题通过后可进入后续培养环节。
二次开题不通过者,经学院审议后进入分流淘汰程序,按转硕或退学处理。
七、博士生论文指导小组
开题通过的博士生确立博士生论文指导小组(不少于3人)。
开题通过后,每位博士生需要确定一个博士生论文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从博士生开题专家组中产生,在开题通过后一个月内完成。
指导小组由3-5人(导师和开题组专家)组成。导师担任指导小组组长(第一责任人)。指导小组将在博士生的开题、年度报告(中期检查)、答辩前对博士生论文工作进行共同指导和把关。指导小组原则上一直负责到该生毕业、离校,如果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的,需提前一个月提交变更申请,并由导师推荐合适的替换人选。
开题组专家可以兼任多个博士生的论文指导小组成员。
八、开题报告会要求
每位博士生开题时间不少于40分钟,自我陈述不少于20分钟。内容应包括:
本人课程学习情况、资格(综合)考试情况;
课题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3)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
(5)课题的创新性;
(6)计划进度、预期成果;
(7)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成绩(含文献阅读情况);
(8)研究经费预算计划和经费落实情况;
(9)二次开题者需说明上一次开题后的详细修改情况。
开题报告会上由开题专家组组长主持,并由专人对开题报告会进行记录。开题报告会结束后,由开题专家组对开题报告形成相关意见,填写开题结果。
九、提交材料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一式三份)
开题报告会前,学生需下载并填写研究生院统一定制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一式三份)。经导师审阅后,将开题报告登记表交至研究生教务办审查。
开题报告会上,由开题专家组对开题报告登记表内容进行审查。
开题报告会后,博士生需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提交至研究生教务办确认并归档。开题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将作为博士生论文年度报告(中期检查)和博士论文预答辩的必备材料。
2、《博士生学位论文二次开题申请表》(二次开题需填写)
申请二次开题的博士生,在报名之前需向研究生教务办提交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二次开题申请表(后10%)》和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研究生教务办审核后可在系统中预约报名二次开题。
本规定自2019年9月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必赢线路检测中心。
附: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