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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博士专项工业母机领域依托上海交通大学和通用技术集团、上海电气集团联合开展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工业母机是机械设备、制造业的基础,其精度、效率等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与水平,是衡量国家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处于向高端智能装备转型的阶段,亟需培养具有深厚科学和实践能力的卓越工程人才,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机床行业进步和发展。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科连续四次位列首位或A+,在航天、航空、汽车、核电、高端制造装备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同时在机器人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智能网联汽车与无人驾驶、智慧能源与能源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开拓创新。工程硕博士专项工业母机领域,旨在以机床行业的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质和应用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校企协同创新,为我国工业母机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培养和储备一批拥有深厚家国情怀、强烈责任担当,具备多学科背景知识、扎实专业素养及广阔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解决工业母机领域关键科技问题、引领该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的创新型人才!
本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撑产业链安全,围绕学校和企业研究生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培养政治坚定、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数理基础坚实、知识结构宽广,专业领域知识精通、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突出,工程技术创新创造能力强,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国际视野宽阔,扎根工程实践和生产一线的高水平工程师队伍,能胜任高等教育专业教学、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科技管理等工作。
学生毕业时应达到:
1、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理论知识,宽广的机械工程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深入了解学科的进展、动向和领域最新发展前沿;
2、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具备对工程科学及技术问题的深入理解和综合分析能力;
3、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理论或实践上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
4、至少精通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5、具备优秀的学术素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本专项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未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申请批准后其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最长可以延期至4年。
本专项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施行校内导师及企业导师联合指导的导师负责制培养模式,由学校及企业共同承担培养工作,可依托在研合作科研项目、企业工程技术需求“揭榜挂帅”、企业在研项目开展联合培养。
培养环节包括学校培养阶段和企业培养阶段,按照“1+2”方式安排,即1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2年左右在企业完成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工作。
课程总学分≥30学分,总学分上限为45学分。本院开设的全英文课程、专业前沿课,至少选择2门。其中GPA统计源的课程≥19学分,GPA≥2.7方可进行后续培养过程。
1、公共基础课,14.5学分:
1)MARX600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必修
2)MARX6003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必修
3)FL6001 学术英语,2学分,必修
4)GE6001 学术写作、规范与伦理,1学分,必修,院系开课
5)MEM6002工程管理导论,2学分,必修,院系开课
6)GE6003 实验室安全教育,0.5学分,必修,院系开课,不可计入GPA
7)数学课,6学分,必修
2、专业前沿课:
1)GE6011 学术报告会,1学分,必修,不可计入GPA
2)GE8001 专业实践,1学分,必修,不可计入GPA
3)工程师素养类课程,GE6004钱学森系统工程思想导论(1学分)、LAW6942工程师与知识产权(2学分)、DES9006创新设计思维(1学分),至少修1门
4)工程前沿技术类课程,以校企共建、案例实践课程为主,各院系校企合作课程共享,其中ME8204高端数控机床工程技术为本领域通用技术基地学生必修。
(一) 校企导师组指导:
采用校内导师及企业导师构成的校企导师组指导制度,共同就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术成果、学位论文等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校内导师,重点负责指导基地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术成果及学位论文涉及的科学研究内容等。
企业导师,重点负责指导基地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学术成果及学位论文涉及的工程实践内容等。
(二) 培养过程环节要求:
1、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由学院及企业联合组织。开题报告要求就学位论文选题的科学根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和课题条件等做出论证。
工程硕士研究生应根据企业工程技术实践项目开展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选题。选题范围主要涵盖(不限于)以下方面:1)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2)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3)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4)工程技术项目的规划或研究;5)工程设计与实施;6)技术标准制定;7)其他同等水平的工程应用类研究。
2、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4学期结束前完成,由学院及企业联合组织。
中期检查的内容含:1)已完成的论文工作、阶段性成果。2)下一步工作内容、拟发表论文计划等。3)导师对已有工作的评价、以后工作的估计和指导。
3、专业实践:硕士生须在导师组指导下,紧密结合企业生产一线研发任务开展,制定专业实践工作计划,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原则上应于第2学期末提交《专业实践工作计划》。专业实践结束后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须有专业实践单位的考核评价意见以及导师组的审核意见,经学院组织考核通过后,取得相应学分。
专业实践实行工学交替模式,研究生在企业专业实践期间,根据需要也可返校与学校导师、同学交流研讨实践项目进展,查阅图书文献,利用学校科研平台、仪器设备进行补充研究等,校企同城的可利用周末返校,校企不同城的每学期可返校2周左右。
4、论文预答辩:在第5学期前结束前完成。预答辩由学院及企业联合组织。
5、论文答辩:在第6学期前结束前完成。答辩由学院及企业联合组织,论文及评阅的专家组成应至少3位,其中企业专家占半数以上。
创新性成果展现形式包括高质量学术论文、行业标准、发明专利授权、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和同行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或有关权威组织机构认定的其他重要成果。
其中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1、每位硕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在核心期刊等重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或录用至少一篇论文,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两篇论文。
2、发表学术论文必须以上海交大名义发表。
1、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并对本学科发展或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表明作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学科知识,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是学位申请者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论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学位论文的学术观点必须明确,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字通畅。
2、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
学位论文应使用中文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为4~5万。学位论文中使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必须全文统一并符合规范化要求。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学位论文一般包括以下12部分,依次为封面、题名页、扉页、摘要、目录、符号说明(非必须)、正文、参考文献、注释(非必须)、附录(非必须)、致谢、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