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通知〔2014〕 052号
各院(系)、科研院所、实验室(中心):
根据学校实践教学工作安排,“2014年暑期本科生科研见习岗位”工作已进入结项阶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结项时间
2014年9月15日-2014年10月10日。
二、 结项要求
1. 参与学生
参与学生须对自己在岗期间的工作情况和收获体会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填写《暑期科研见习岗位总结报告》(字数要求:2500-3000字),于9月26日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网(http://uitp.sjtu.edu.cn/)填写结项材料,并将《暑期科研见习岗位总结报告》作为附件上传,同时在9月26日之前将《总结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交于指导教师签署评价意见(请参与暑期科研见习岗位的同学按时提交《总结报告》,否则没有成绩)。申请2个学分的学生须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与《总结报告》一并交指导教师审核。
2.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在2014年9月27日之前登录大学生创新实践网,对学生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给予评价。凡认真完成科研见习岗位工作并提交总结报告的学生,一般可获得1个学分。对于在见习过程中通过相对独立的工作取得了有一定显示度的成果的学生,学分数可酌情增加,但一般不超过2个学分(申请2个学分的学生须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所有学生成绩均计为P。学生获得的该类学分可作为培养方案中的个性化学分或任意选修课学分记入学业档案。
指导教师须在学生的纸质《暑期科研见习岗位总结报告》上签署评价意见,给予学分认定,于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相关院(系)教务办。
3. 院(系)审核
各院(系)负责人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于10月10日前将签字和盖章后的《总结报告》一份(另一份留院系存档)和申请2个学分的学生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交教务处实践办。
三、 网上操作流程
参与学生和指导教师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网”(http://uitp.sjtu.edu.cn/,点击页面左方的“创新实践活动平台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上方的“结题”进行相关输入操作。
联 系 人:田夏
联系电话:34206429-8003
电子信箱:tianxiabest@sjtu.edu.cn
教务处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