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4】5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推荐选拔办法:
一、推荐选拔原则
1、各院(系)应切实遵守推免政策,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2、各院(系)应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成员包括:院(系)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3-5名专家、教授等。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须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本院(系)切实可行的推荐办法,并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同时,对本院(系)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当学生对其提出质疑时,工作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学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3、2015年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类型和专业学位类型,不再设置外推限额。
4、各院(系)应参考学生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平均学积分的专业排名进行择优选拔,并注重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
5、各院(系)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院(系)的推荐免试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均须对外公开,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二、推荐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退学警告;
2、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五年制专业学生必须修完前四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和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该课程必须在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学生在前四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免修考通过;
3、国家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2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5、各院(系)可增加或细化本院(系)的选拔条件。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2日前,学校向各院(系)下达推免名额,启动本年度推免生选拔工作;
2、9月15日,各院(系)向学生公布本院(系)推免名额和推荐办法,布置推免生选拔工作;
3、9月15日-9月22日,各院(系)根据学生申请(申请学生须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和成绩大表)组织选拔。9月22日下午16:00前在学院公示推免生名单。同时于9月22日下午16:00前将选拔出且已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请将“汇总名单”电子版名单发送Email至jydang@sjtu.edu.cn);
4、9月24日前,学校完成信息审核并在网上公示,同时将推免生资格名单上报教育部。
至此,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全部结束。随后,各个高校启动推免生的录取阶段工作,9月25日-10月24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有关规定
1、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不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各院(系)在推荐选拔时应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2、学生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平均学积分计算规则:以计划内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计算。
3、参加经学校备案的学期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限交换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学期交换项目),在本科毕业前必须修满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否则取消推免资格。
4、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学生推免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
(2)最后一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或未能通过2015年毕业资格审查;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
(5)最后一学年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本通知解释权归教务处。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二Ο一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