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助教聘用工作将全面执行以能力培养为主要目标的课程规范(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即所有课程都需要符合课程规范基本要求,学院也会相应提高助教津贴标准。
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1. 不进行过程考核、不符合课程规范的课程不配助教;未提供附件2规定的过程考核材料的课程作为无需过程考核处理(即不配助教);
2. 所有课程助教均需要参加教学发展中心助教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注:助教培训班将在开学第一周启动,届时会有详细通知。
3. 助教必须履行规定的课程助教岗位职责(详见附件3);
4. 原则上每班配一名助教(以60人为基准;60人及以上的教学班,每增加30人增配一名助教,不满足30人增量的,学院将酌情增加助教津贴);
5. 根据学校助教津贴发放规定,每月发放部分津贴;学期结束后,学院对课程所提交的过程考核文件进行评估,满足要求的,一次性全额补齐助教津贴;
6. 申请助教方法:任课教师推荐,本科教务办认定。
助教申报日期:7月18日-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