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工制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2018年度教育部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及数量见《教育部2017-2020虚拟仿真实验建设规划》(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2。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3。
三、申报、评审安排
1.申报范围内的各专业可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以院系为单位对院系所有项目进行排序(附件4)。
2.以学院为单位,9月14日前将学院所有《申报表》纸质一式两份及院系推荐汇总表送至教务处综合办公室(新行政楼B311室),电子版发送到tianxiabest@sjtu.edu.cn进行初审。
3.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文件通知,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项目校级评审时需提交简介视频),择优推荐至上海市教委参加上海市的申报评审。
4.学校将从申报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作为上海交通大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附件:
1.教育部2017-2020虚拟仿真实验建设规划
2. 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3. 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4. 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院系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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