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
教务处[2018]44号
1.申报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2.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6)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今年不得申报。
(7)获得过学校教书育人奖和唐立新奖等的老师,院系可优先推荐。
3.获奖名额
我校今年推荐宝钢优秀教师奖的名额为4名,其中含1个宝钢特等奖的提名名额。
4. 申请办法与评选程序
今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分为两轮。第一轮评选由学院(系)组织。第二轮评选由学校组织。评选程序如下:
(1) 教师申报
各学院(系)自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开展本年度宝钢教师奖候选人评选、推荐的准备工作,务必使每位教师了解此项工作。学院(系)应接受本单位所有满足上述基本条件教师的报名。申请人必须参加学院(系)组织的第一轮评选。
三年以前获得了宝钢优秀奖但未获得特等或特等提名奖的教师,今年可单独申报学校的宝钢特等奖提名人选,此类教师“不参与”宝钢优秀奖的3个名额的竞争。
(2) 第一轮评选
各学院(系)应召开教师大会或教师代表会议,根据教师的工作和本人申报,民主评议,按“参评名额”数量推荐候选人,并确定学院(系)的排序。
学院(系)通知所有推荐候选人填报电子版的《宝钢奖评审表2018(校内评选用表)》,统一审核后,于6月22日前将电子版提交至zhaoliu@sjtu.edu.cn,同时将《院系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2)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行政B楼323室)。
(3) 第二轮评选
第二轮由学校组织,对 “宝钢优秀教师奖”的参评候选人进行评选并确定获奖者。最终的获奖者名单经1周公示后报请主管校长批准。
教 务 处
二○一八年六月八日
附件:
附件1、 2018“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附件1(院系名额分配表).doc |
附件2、 2018“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附件2(院系候选人推荐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