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本科生可根据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综合考虑自己的专业意向和兴趣特长等因素,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调整专业类别。学生应在慎重考虑的基础上提出申请,招收学院应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和兴趣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拔录取适合本专业类别培养要求的学生。整体原则上仅允许在同一批次内进行专业调整。定向生、委培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内地西藏高中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非2016年入学的学生、不符合各学院自主调整专业类别要求的学生以及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的学生不参与本次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工作。外语类保送生仅可在英语、日语、德语、法语等外语类专业间调整专业。港澳台学生仅可在本地区招生专业目录范围内调整专业。
各专业的招收工作严格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招收计划
各专业类别招收计划按《上海交通大学2016级本科生调整专业类别招收计划表》(见附件)所列专业和人数执行。
三、报名和志愿填报
1、学生报名资格:
完成原学院执行计划课程要求(允许已修读课程中有1门课程不及格),且符合各学院的相关条件。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及退学警告,无违纪违规行为。
2、报名时间:
4月19日13:30至4月26日11:00,逾期将不予受理。
3、报名步骤:
步骤一、
登录(http://my.sjtu.edu.cn)点击“学生自主转专业”报名。
步骤二、
申请调整专业类别的学生可以选择两个专业类别,分别于网上发起两份申请,并注明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方可顺延至第二志愿。
步骤三、
在报名系统查询转专业流程并自行关注转入学院的考核通知。
四、选拔与录取
1、资格认定
教务处与各学院共同完成对申请学生的报名资格认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表视为无效,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2、选拔方案
各学院应制定完善的选拔方案,可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学习成绩、选拔考试成绩以及选拔面试成绩等方面综合考察学生。其中,选拔考试的科目和内容由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自定;选拔面试可结合学生的基础知识、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和兴趣特长等进行。选拔过程中请学院做好记录并填写《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自主调整专业类别综合评定表》。
3、录取
各学院根据学生综合考察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招收人数不得超过本次公布的招收计划人数。由各学院将学生综合评定表、综合评定汇总表、学生审批表、及学生本人签名的拟录取确认书报教务处审批。其中每名学生仅可签署一份拟录取确认书,若同时签署多份拟录取确认书将取消其调整专业资格。
4、复审
拟录取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参加所有已选课程的考试,若考试成绩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求,则取消其调整专业资格。
5、学费与学制
学生调整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如因专业跨度大、补修课程多而需要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在延长期内应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等费用。
医学院学生转入非医学相关专业时原则上编入2017级。其他学院学生由招收学院根据其课程修读情况而决定是否编入2017级。对于不编入2017级的学生,招收学院须为其制定课程补修计划(补修课程的修读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五、日程安排
1、4月19日13:30—4月26日11:00,各院(系)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并接受学生咨询。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得受理学生关于放弃或提出自主调整专业的申请。
2、4月28日—5月12日,各院(系)组织考核,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和考核、选拔情况汇总表报至教务处。
3、5月16日,教务处对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学生须填写《自主调整专业学生转换、补修课程审批表》,并于5月22日前交至教务处和招收学院各一份。
4、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初,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被取消调整专业资格,仍按原专业培养计划进行选课和修读。
本办法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上海交通大学
教 务 处
二Ο一七年四月十九日